大家是否还记得,有热心读者起诉航空公司多收燃油附加费一事?
官司虽然输了。但是,也让我们对燃油附加费有了些新的认识。 征得读者@wbsys 同意,松松简单整理案件始末,欢迎大家探讨交流。1、事件背景 2022年7月30日,本号发表了全网首篇关于燃油附加费收取不当的文章→点此阅读 按照航空公司的公告,距离800km以上和以下的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的金额差别较大。 但是有很多距离不足800km的航线,乘客需按照800km以上的标准支付燃油附加费。 图:燃油附加费不合理收取的航线(2022.11.5更新)距离数据来自航司官网 读者@wbsys(以下称原告) 看到了这篇文章并产生共鸣,愤而起诉航空公司乱收费。 被告是南航和川航。南航出票,川航实际承运。不足800km的航线被收取了双倍燃油附加费。 https://skypearl.csair.com/skypearl/accumulateStandard.html
原告的主张是退回机票款并3倍赔偿。案件由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 2、判决结果 我们一起来看判决书。摘取关键内容,并对敏感信息打码处理。 首先,法院认定了原告的实事陈述。 原告乘坐航班号3U3207绵阳-西宁,南航6000里程兑换,川航实际承运。出票当时的燃油附加费政策:800km以上40元,800km以下20元。 原告实际支付了40元。而该航线在南航官网查询显示为628km,小于800km。
但是,法院最终判决不支持原告的主张。认为南航并无不当。
法官的判决依据是两份通知。 一份是国内航空运价的通知,民航局2004年发布。通知大意为国内机票价格通过AirTIS系统向社会公布。 另一份是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的通知,发改委2005年发布。通知仅规定了按照800km区分收取燃油附加费。通知未明确距离的认定规则。 结合这2份通知和航司的抗辩,法官认定航距应采用AirTIS系统。该系统显示绵阳-西宁距离1100km,按800km以上航段收取40元燃油并无不当。
3、案件启发 在南航的抗辩中,我们得知了“航段距离”的概念。南航抗辩总结起来就是:看来是原告找错起诉对象了。 航空公司只是打工仔,幕后老板是民航局和发改委。老板们强迫下属使用AirTIS系统进行工作,系统出错航司不承担责任。 4、关于AirTIS系统 AirTIS全称Air Tariff Information System(中文名:航空价格信息系统),归属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信。大股东是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前六大股东还包括国航、南航、东航、厦航。 而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则是国务院国资委。
中航信是一家央企。垄断了国内机票的运价分销和结算。所有航司销售国内机票都强制使用中航信的运价系统AirTIS。除了春秋航空(于2019年主动接入)。
如果把航空公司比作银行,那么中航信就是银联。 境内银行发行信用卡,国内交易强制银联渠道,每一笔消费都要向银联上交佣金。
境内航空公司销售机票,国内机票强制中航信渠道,每一张机票都要向中航信上交佣金。 中航信躺着挣钱。似乎并没遭受疫情影响。 那么问题的焦点就在于,中航信AirTIS系统的航段距离是否合理?
无从得知。 不过我们倒是找到了查询航段距离的方法——航旅纵横。 因为航旅纵横是中航信旗下产品。采用的就是AirTIS系统的航段距离。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收集到了AirTIS系统中绵阳MIG-西宁XNN航段距离为1100km。查询航旅纵横同航线,也是显示1100km。 图:AirTIS系统MIG-XNN航段距离1100km图:航旅纵横显示MIG-XNN航段距离1100km有点地理常识的人都不会认可这两地飞行距离有1100公里之多。
百度地图显示,西宁曹家堡机场到绵阳南郊机场哪怕开车也不过922公里。能飞出1100公里肯定不是正常经营的航空公司。
而IATA给出的城市对距离为628公里,显然更加符合常理。 民航局的运价通知是2004年发布的,距今18个年头。
当年或许因为民航技术落后导致短短的600多公里需要绕上一大圈。但时至今日,实际飞行距离已大大缩短,AirTIS系统却没有更新航段距离。 调取3U3207某一天的飞行记录,航旅纵横显示实际起降10:58-12:12,全程飞行时间72分钟。当日由A320执飞,若航段距离为1100km,算出飞机平均速度916km/h,与飞行实况严重不符,开的是战斗机?
事实已经非常清楚了。
中航信AirTIS系统落后的数据库导致了部分航线燃油附加费的不合理收取。 受益者除了中航信,还有作为股东的多家国有航空公司。从这个角度看,起诉南航和川航并无不妥。 遗憾的是法官并没有认定被告收费不当。可能是被告太强大了。 这个案件也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民航系统的官僚、落后与不作为。他们既不能让AirTIS走向世界,也不敢对国际航班税费指手画脚。所以只会窝里横——干涉国内航班。最后
这个案件很小。但这个小案件代表了广大乘机人的利益主张。 感谢@wbsys 的“寻衅滋事”,感谢@罗布泊 伸出援手。也感谢@四川航空 抖出了幕后大佬。 或许我们应该调整姿势再来一次。假如你愿意支招也欢迎后台联系或直接留言。 从来没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在替我们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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