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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景点”,坚决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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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8 11: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9月7日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定于2022年9月至11月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方案指出,近期,一些地方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私设“景点”,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根据工作方案,私设“景点”整治的对象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

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

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

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

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

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

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

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等7类。

工作方案提出,各地要对照整治范围,对辖区内私设“景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摸清、情况摸准、问题摸透。10月31日前,根据排查情况立行立改,坚决进行清理整治。

文化和旅游部还要求各地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研究私设“景点”问题成因,建立长效机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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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社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向原创致敬
编辑 | 孙   瑶       责       编 李  泳

审核 | 王冰楠       合作微信 | 332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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