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充条款》是旅游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游客朋友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本公司补充条款;游客报名参加本公司旅游产品视为已阅读并遵守《补充条款》内相关约定;
2、50人以上开班,不足50人全额退款,我社会在出团前3天通知客人,团款全额退回,我社不做任何赔偿。出发前2天(含2天)至3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1天至2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如因客人原因临时取消,行程前4-7日支付20%团款,行程前1-3日支付40%团款,行程当日支付80%团款;
3、游客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规定行程以外的景点、购物点,否则视为违约,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产生其他一切后果游客自负
4、以上线路为散客拼团,报名时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证件号,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5、旅途中造成的时间耽搁,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如遇堵车等不可抗力或其他游客原因造成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里面;
6、请游客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线路,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或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做自动离团处理,产生其他一切后果游客自负;
8、在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下造成游览行程需要变更,经游客同意导游可适当调整行程游玩次序,在不减少景点(可能减少游玩时间)的前提下,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旅行社按成本价退还游客,但不承担其他赔偿费用;
9、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导游只负责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10、赠送项目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无差价退还;
11 、游客未经旅行社允许,不得携带无关人员上车(包括儿童);
12、旅游辆超载产生的罚款、补偿等费用一律由游客自行承担,禁止携带任何宠物。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此单将成为游客投诉的主要依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意见反馈表为准,有权不予以处理;
13、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其余优惠证件不再享受任何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