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叮咚!全市广大新居民朋友,这里有一份2020年桐乡市新居民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请注意查收哦!
01
申请条件
新居民申请积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以夫妻同住本市的家庭户为基本单位;由夫妻一方作为申请人提出积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市居住登记五年以上(含),或持有本市《浙江省居住证》三年以上(含);
2.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含),且申请前3个月缴费正常(不含补缴);
3.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同期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或因重大疾病、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私有房产或单位独立宿舍。
02
申请流程
步骤一:申请积分。申请居住证积分,可以登录“桐乡新居民”“桐乡金盾”微信公众号----“租房补贴”一次性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按规定携带相关材料至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单位提出申请。(时间10月12日-10月31日)
步骤二:审核公示。依照《桐乡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办理,将限额内积分居前的申请人,作为拟补贴对象进行公示。(时间12月1日-12月10日)
步骤三:发放补贴。经确认的申请人家庭,由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通知 其家庭列为正式补贴对象,申请人可登陆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浙里办》服务平台预约办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定。(时间12月10日后)
03
申请材料
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确保真实有效:
(一)基础材料(必须提交)
1.申请人及同住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户口本和结婚证。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证明。
3.夫妻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收入证明:夫妻双方申请前12个月收入证明(由单位开具并盖章)和银行卡流水帐等。
(二)选择性材料
符合《桐乡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如有疑问,可拨打市流管中心电话:8803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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