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只限填报一个岗位,将以下材料全部打包一个压缩文件夹后投递招聘邮箱,招聘邮箱地址:zhaopin@cnsis.org.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材料注明具体名称。
(1)应聘岗位申请表(需提供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两面)、上海市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等电子版。
(3)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外语证明、职称证明、其他资格证明等电子版。
(4)科研项目、科技报告等电子版。
(5)所著文章、作品等电子版。
(6)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毕业论文、项目课题等电子版。
(7)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等)电子版。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依据公布的岗位说明和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招聘条件。如不符合招聘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承诺,并对提交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日止。
(二)资格审查初查
1.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查。
2.若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初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未通过资格审查初查的应聘人员,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院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左右组织笔试,对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发放电子邮件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科目、质量与标准化基础知识、外语等。
3.笔试时,应聘人员需对《应聘岗位申请表》中的“承诺”进行书面签名确认。
4.进入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入围面试人员为该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人数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
(四)资格复查、面试
1.院在笔试后一周左右组织资格复查、面试,对进入资格复查、面试的应聘人员发放电子邮件通知。未进入资格复查、面试的应聘人员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前需要进行报名资格复查,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
3.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招聘程序终止。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
5.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4:6,计算总成绩。
7.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根据招聘岗位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身体检查
1.院在面试后一周左右组织体检,对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发放电子邮件通知。未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以医疗机构出具结论为准。
(六)考察
1.院在体检后一周左右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再审。
2.应聘人员签署《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未通过考察或报名资格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程序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七)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1.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等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院确有需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总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