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全,是民航运营中的重中之重,不可逾越的底线!近期有关新闻不少。
本周,民航资源网介绍了飞行员体检的严格要求:
本周初,由巴厘岛飞往新加坡的酷航TR285航班因为“安全问题”中止进近,第二次才正常降落,这导致航班晚点约30分钟,而这个“安全问题”并非机械故障,而是因为有一群乘客在飞机下降过程中拒绝系上安全带。
有乘客录下了机长广播,并发布到了社交媒体上。在视频的最后我们可以看到,警察在飞机着陆后登上飞机,并带走了数名乘客。
本月,还有一个涉及航空安全案例让发了媒体关注。
11月8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召开“以案释法·讲好中国民法典故事”新闻发布会,通报两年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并发布10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 在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一名机长因在驻外期间聚餐饮酒,被航空公司作出停飞降薪处罚,该机长不服公司决定,仲裁和起诉均被驳回。 据上观新闻,事情发生在2019年11月,叶某作为某航空公司航班机长,带领所在机组人员在驻澳大利亚墨尔本期间外出聚餐,且有饮酒行为。次日,该机组通过航前酒精检测后完成航班飞行任务。 事发当日,网上就出现关于航班机务组驻外期间聚餐饮酒的严重负面舆情。数日后,叶某在接受公司调查时,先是否认有外出饮酒,后写下《检查书》承认此事。公司认为,叶某的饮酒行为违反单位规定,据此作出对其停飞36个月,免去高级飞行管理职务等处分决定,并按每月2480元支付其停飞期间基本工资。而此前,叶某的月薪在11万元左右。2021年,叶某针对该处罚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停飞至今的工资差额181万余元。他认为,公司规定机组在起飞前12小时内禁止饮酒,自己饮酒时距离起飞时间超过12小时,全机组也都通过了航前酒精检测,因此并未违反规定。2021年5月25日,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对申请人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叶某不服裁决,诉至长宁法院。被告某航空公司辩称,叶某于2019年4月签署了《飞行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其中第12条载明“做到严格遵守驻外管理规定,驻外期间禁饮含有酒精的饮料”。同年9月,公司下发通知,再次强调机组成员需严格遵守驻外管理规定。叶某在明知已违反规定的情况下仍一度试图欺瞒,给公司处理相关舆情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依章处罚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长宁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叶某作为机长,明知禁令仍违纪饮酒,对航班的飞行安全构成重大隐患,并造成严重的负面舆情,已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事后,叶某还串通其他涉事人员隐瞒违纪事实,对抗调查,该行为已明显违背了最为基本的诚实守信原则。法院指出,本案中,公司因劳动者违纪事件对其进行了相应停飞等处理措施,系审慎适用企业用工管理权,处理措施合理合法。在提起仲裁前,叶某已经暂停执行飞行任务较长时间,未向公司提出过异议,故公司按照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停飞期间工资,并无不当,法院最终驳回了叶某全部诉讼请求。在各国的民航业中,对机组人员饮酒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一旦有人违反,处罚将会非常严厉,尽管如此,仍有个别人“以身犯险”。 据央视财经,2019年12月10日,日本全日空航空公司解雇了一名40多岁的机长。这名机长上月7日在执飞日本国内航班前,被查出体内酒精含量超标。尽管航空公司临时更换了机长,但仍造成4个航班最长晚点1个小时以上,近两千名乘客受到影响。根据全日空的规定,执飞12小时前开始禁止饮酒,但这名机长执飞9小时前仍在过量饮酒。 据新华社,2019年1月8日,日本全日空航空公司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该集团旗下全日空之翼航空公司一名男性机长日前违规在执飞前12小时内饮酒,并在酒精检测不合格后有撒谎行为。目前该机长与当天执飞的副机长均被停职。 这名机长与副机长原定执飞3日上午7时10分大阪至宫崎航班,但由于该机长在飞行前的酒精检测中不合格,不得不更换机长,并由此造成当天5个国内航班晚点。 2018年10月28日,一名日本航空(JAL)副机长正准备驾驶飞机从希斯罗机场起飞,但酒精检查显示他血液内酒精含量超标9倍,随即被捕。英国法官谴责他这种行为让坐飞机飞行变得“令人骇人听闻”,这位副机长被判入狱10个月。 据海外网,今年3月2日上午,美国捷蓝航空公司一飞行员在安检时看上去“身体不适”,随后被带离飞机驾驶舱接受调查。尼亚加拉边境运输安全管理局一名发言人表示,涉事飞行员是52岁的詹姆斯·克利夫顿,他可能面临联邦指控。经检测,克利夫顿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高达0.17%,已被警方拘留。克利夫顿称,在登上飞机前,他一共喝了7-8杯酒。捷蓝航空在声明中表示,该公司已获悉该事件,将全力配合执法部门。克利夫顿已被解除职务。美国联邦法规要求飞行员执勤前8小时内不得饮酒,且执飞前血液中酒精浓度不得超过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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