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不少人喜欢外出避暑
选择未经开发的景点游玩戏水
在社交平台上
南宁也有多处“野生”景点
被标注为“玩水好地”
吸引了一些市民冒险打卡
殊不知,这些“野生”景点存在安全隐患
游客一旦遭遇险情,后果不堪设想
▲炎炎夏日,不少人会选择到户外戏水消暑。南国早报记者 游拥军摄
“小众河流、捞鱼、野餐”“绝对小众,南宁玩水好地”……在一些社交平台,搜寻南宁周边游的出游攻略,不少博主会打着小众出游的旗号,推荐一些未经开发的景点。
8月15日,记者在小红书上看到,这些小众的“玩水好地”大部分没有经过开发,比较“原生态”,还被冠上了“免费”“清凉”“远离城市”等标签。相关推文的图片和视频都非常精致、唯美,让人沉浸在“野生”景点的“仙”和“美”中,却鲜有安全提示。记者注意到,有一些“野生”景点由于道路比较难找,攻略中还提到需要找当地村民带路。
南宁市旅游协会秘书长梁望轮提醒:大家在网上搜寻旅游攻略时,不要只被美图所吸引,还是要通过多方打听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同时,他认为,这些发布攻略的旅游平台、博主应该对推荐景点进行安全提示,而非一味地追求流量,忽视背后的安全因素。
“野生”景点真的那么有趣吗?8月初,大学生豆豆和朋友一起,前往南宁市武鸣区一个未经开发的小溪谷玩水。豆豆说,前往这个小溪谷,需要走一段山路,且道路崎岖,稍不注意就容易摔倒,水里的石头比较滑,也需要格外注意。“蚊虫也很多,周围也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感觉不合适游玩。”
▲游客在户外游玩。南国早报记者 练才榕摄
7月,为了找个凉快的地方避暑,市民阳女士和朋友了解到,大明山附近的一条小溪流适合露营烧烤,只需要向附近村民交20元停车费即可。于是,她带上家人和朋友出发前往该地,由于不熟悉路况,他们转了好几个地方,绕了不少路,好不容易才找到地点。阳女士说,前来游玩的人挺多,地方小,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好玩。
实际上,“野生”景点迷人的景色下,是显而易见的安全隐患和极难救援的野外环境。在野外游玩,除了会遭遇洪流外,还可能会遭遇泥石流、迷路、毒蛇,甚至掉下悬崖等情况。
大明山专业森林消防队和警务室副组长王兆志建议,一旦在野外迷路,游客应该马上找到信号点,用手机定位大概的位置,判断好位置后迅速报警。如果手机有信号,可以下载专业软件,全程记录进出路线,即使手机没有信号,也能通过之前记录,找到返回路线。此外,游客遇困后尽量少活动,保存体力,山里很冷,应注意避寒。报警后尽量不离开原地,等待救援。
梁望轮介绍,每年暑期期间,南宁市旅游协会都会针对出游安全,对南宁市以及周边景区发出相关的安全出游提醒。每当暴雨来袭,一些防护措施做得较好的景区,都可能出现河流暴涨、桥梁被阻断的情况,更何况那些未经开发的景点。
不知名的溪谷、清潭、洞穴……那些未被开发的景点,在一篇篇游记和精美照片的推荐下,走入了大众的视野。游客贸然前往游玩,一旦出事故,该由谁来担责?
▲市民到“野生”景点游玩。
为了防止游客前往区域内未开发的景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少景区也做了防护措施。比如☟
8月5日,桂林恭城三江乡发布了关于禁止到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旅游的公告。除此之外,当地村干部还在各处设置警示牌,在节假日出游高峰期到各个入口蹲守,劝阻游客。
大明山风景区在每个保护区的出入口都安装了监控。如果游客想要进入,值班人会第一时间前往制止游客的行为,同时通报相关情况。
南国法援律师麦鹰雄认为,对于一些未经开发的景点,若属于某地政府管辖,政府应及时履行提醒义务,设置警示牌;若是游客仍然不顾警示牌,私自闯入游玩,一旦遭遇自然灾害,应该由游客承担主要责任。
广西宁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凯忠表示,游客擅自前往未经开发的景点游玩,如果当地部门、村民已经采取了合理、必要的措施进行阻拦,当地部门、村民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在特定条件下,当地部门、村民可能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为了盈利或追求商业价值,对进入未开发景点的游客提供便利条件。
此外,卢凯忠认为,根据相关法规,
网络平台收到关于推荐旅游景点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有审查和删除分享链接的义务。如果网络平台明知所推荐的旅游景点存在安全隐患,仍将景点作为重点推荐,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卢凯忠称,一些网络博主喜欢将旅游美景及攻略,通过自媒体进行分享,其行为本身没有过错,但如果是当地村民或者部门为了追求商业利益,委托网络博主宣传未开发的景点,在知道该景点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宣传的,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