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标准
1、住宿:全程当地三星标准间(空调、彩电、独立卫生间),喀纳斯住宿可能为三人间。如产生单男单女,则安排三人间或加床或拼房;若客人要求住单人房则补房差800元/人);
2、用餐: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火车上不含餐,有餐车可提供盒饭)。
3、交通:专列火车往返空调硬卧/空调软卧;全程空调旅游大巴;
4、陪同:当地专业地接导游服务,约40人旅行社安排一位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全程保健医护跟踪服务。
5、保险:建议自行购买一份旅游意外险3元/人/天,最高保额30万,最高医疗保额3万。70周岁以上保额减半,80周岁以上不承保。(因自身疾病引起的费用自理;意外事故具体赔付责任、赔付标准、理赔由保险公司负责解释和履行)。
6、赠送:旅游帽,集体照一张,专列期间生日者可赠送生日礼品一份。
7、门票:所有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未含,火车上交予导游,多退少补。旅游途中如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未产生的景点门票费用在返程专列上由导游退还。下表各景点门票价格按2021年参考,门票及老年优惠政策以景区当天实际价格为准,届时多退少补;具体景区以实际游览为准。
请参加本次活动的老年朋友携带好身份证等有关其它证件,否则不能享受门票优惠政策,证件优惠不能重复使用。
报名条件:凡身心健康,乐观向上者均可报名,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参加,如有隐瞒病情者后果自负,且病情严重者我社有权劝退或终止合同。
★温馨提示:
请老年朋友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老人出游因水土不服,容易产生腹泻,需特别注意。西北地区属高原地带,因游客各自身体状况不一,故景区索道、电瓶车等交通工具及景区内娱乐活动我社不做统一安排,请各位游客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注意安全。此次行程途经许多少数民族地区,须了解少数民族文化,同时尊重少数民族文化。
补充协议书
甲方(游客):
乙方(旅行社):
本补充协议是对旅游行程单中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旅游者到达旅游目的地后自愿参加以下相关自费项目及参加以下购物店的书面约定:
1、自费项目说明:
(一)自费项目的收费方式:环保车不在此列,行程中如旅游者选择参加,费用直接以现金形式交导游。
(二)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参加自费活动本着旅游者自愿消费的原则,无任何强制消费参加活动。
(三)签署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及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 ,旅游者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四)在旅游过程中对于不参加自费项目的旅游者,请自行在景区附近自由活动,无工作人员陪同,请旅游者配合,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五)经旅游者要求,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以外的自费项目,不属于旅行社擅自安排自费项目,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如人数达不到或临时取消,旅行社可取消自费项目安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经旅游者要求,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以外的自费项目,不属于旅行社擅自安排自费项目,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费项目安全告知:(1)旅游者应保证自身条件能顺利完成此项游览。(2)游览前需仔细听取导游讲解项目介绍及注意事项。(3)游览时旅游者应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4)游览时请与导游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不时之需。
(九)自费价格和政策仅供参考、以当地当天旅游景区政策为准!
2、购物项目说明:(一)经旅游者相关要求,旅行社为旅游者推荐口碑较好的购物地点,并应旅游者要求在原有行程中添加以下购物地点,并对停留时间做如上约定;(二)旅游者在购物点内购物本着旅游者自愿消费的原则,无强制购物消费。(三)旅游者在购物点所购买的物品,请索要并保管好发票和原包装,回团以后7天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无人为损坏的凭发票及原包装旅行社协助办理退货、退款事宜(食品、药材、饮品除外) 。非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协助退款、退货,并不对最终结果承担连带责任。(四)经旅游者要求,导游或领队推荐自认为较好的购物地点或场所,但并未进行强制交易的,不属于擅自安排旅游者进行消费,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五)如因时间不够等问题或其它原因,旅行社可取消购物安排,不承担违约责任。(六)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码头、车站、广场、商业街等地的商店,景区或者酒店等提供的商店不属于旅游法所指的购物商店,购买的商品自行负责;请游客切勿误解,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三、此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附件,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此补充协议一式贰份,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四、旅游者有购物或自费活动需求,并主动提出相关要求时,乙方才能与之签订本补充协议。
旅游者(签字): 旅行社(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