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要求:名称和logo要能充分体现黄石深厚的文化底蕴、反映黄石特色,具有较强的视听感染力、吸引力和传播力。
2、名称要求:寓意深刻、创意独特、文字简练、朗朗上口。
3、logo要求:主题突出、构图新颖、富于美感,具有较强的创意性、识别性。
4、设计要求: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5色。设计图稿须电脑制作,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作品像素不低于600pix×800pix,需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设计图稿须有创意文字说明,对标志、图案及方案符号做出解释,同时邮寄纸质打印稿。
5、应征作品需标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应征者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作品。
6、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一二等奖作品需签订著作权确认书(承诺书),黄石市发改委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