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已经单独或者联合出台了多个法律文件明确禁止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代币在中国境内发行融资、也禁止任何主体为前述已经发行的或在境外新发行的虚拟货币/代币提供兑换、定价、信息中介、保险等任何金融服务以及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一般服务。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上述这类已被立法禁止的虚拟货币近年来主要通过FT技术进行发行。虽然NFT与FT在技术领域是两个泾渭分明的概念,但是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很多共同的技术特征,尤其是许多经过设计的应用产品在计算机技术上可以被严格地归类为使用NFT技术标准,但实际呈现的效果却与日常经验中的虚拟货币的特征有着某种程度上的相似。举例来说,使用NFT技术的通证(token中文即可翻译为通证,也可以翻译为代币)虽然在计算机技术层面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如果将NFT锚定为一组除了特定发行编号外其它特征完全一致的实物或数字藏品,当发行编号(即发行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按照日常经验已经无法将这样的NFT产品与以FT技术发行的虚拟货币进行明确地区分。这类所谓的NFT产品同样可以被用于流通结算、逃避政府监管、集资诈骗等非法用途。
言而总之,虽然NFT技术本身暂未被法律所明令禁止,但如果将NFT技术用于发行类似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代币,前述行为是触犯法律禁令的,存在着合规方面的风险,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NFT的技术及行业状况尚在发展与变化的过程之中,所以目前还无法出台更为具体的法律细则去精确定义或明确罗列哪些NFT技术的应用场景、NFT产品特征会触及虚拟货币/代币发行和流通的禁令,这就给NFT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合规方面的不确定性及政策风险。不过,NFT产品设计如何与虚拟货币/代币形成明显区分,大致仍有规则可遵循。通常而言,一个NFT所锚定的资产如果更接近于对于社会大众对于特定财产的一般认知(比如画作、雕塑、音乐、视频,各类生活应用程序或游戏程序中的人物化身和界面皮肤。无论其以实物还是电子数据的形态保存及呈现),且发行量及流通换手频率从技术上进行严格地控制(比如仅发行1份;禁止/限制用户之间的转让尤其是有偿交易;仅能用于特定的应用场景,比如特定软件内),该NFT则越不可能会被认定为虚拟货币/代币。这类NFT的发行、交易及为前述发行、交易提供便利的行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合规性风险就基本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