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根据《新余市规上企业人 才评绩并行管理办法(试行)》(余才办字〔2022〕1 号)文件精神,现就 2022 年度新余市规上企业人才积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规上企业全职工作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 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已认定的市高级人才(A、B 类)、市级领军人才 B 类,可以通过人才积分,晋升上一档人才类别
1.网上申报流程:申请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新余市高层 次人才云平台,实名申请注册账号后,根据要求填写个人基本 信息及申报分值情况2.现场申报流程:申请人填写《新余市人才积分申请表》(见附件 1),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后,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统一报县(区)委人才办或市直主管部门扫描二维码查看人才积分细则
1.人才积分通过个人申报、县(区)委人才办或市直主管 部门初审、市人社局复审、市委人才办审核等程序,确定最终 积分分值,积分认定结果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和“新余党建” 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在申报平台上开通自主查询功能2.各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收集申请人积分申报材料 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新余市人才积分档案》(见附 件 2)报市人社局复审3.市人社局对各县(区)及市直主管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 进行复审,汇总填写《新余市人才积分档案》(见附件 2)报市委人才办审核4.申请人对人才积分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向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申诉或 提出异议,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5.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及 其他违规违法行为,从发现之日起,取消该人才享受本政策待 遇的资格,3 年内不受理该企业全部人才享受本政策的申请,并依法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政策咨询:市委人才办,联系电话 0790-6441828 ;市人社局人力科,联系电话 0790-673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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