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大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田县贰号、叁号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田委人才〔2021〕2 号)规定,县教育局引进和招聘的紧缺学科教师、属于当年度县《紧缺急需专业目录》所列专业招聘对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其以上学历、学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的应往届毕业生,通过相关申请程序后租住县叁号人才公寓产生的租金,由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全额承担。
近年来,大田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启动实施面向省内外高校招聘紧缺学科教师等人才工程,推进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为了实现人才“引进来、留得住”,大田县不断加强人才服务软环境建设,营造爱才重才氛围;针对高层次人才在外租住费用高、生活不便等现状,把解决“安居”问题作为留住人才的头等大事,积极推进人才公寓建设。2021年,大田县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投入186万元,对县叁号人才公寓进行整体装修,进一步满足人才住房需求,增强人才吸引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