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的张先生
向@河南都市爆料反映
9月26日晚上八点多
他在苏宁易购抢购到
一台液晶电视
没过几分钟
卖家打来电话称:
抢购到的电视没货让退款
张先生拒绝并去问客服时
发现货物被突然下架了
河南都市频道之《都市大律师》战略合作单位“河南融业律师事务所”王海涛律师有话说:
作为消费者,张先生购买电视的消费行为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就上述网购事宜,张先生有权要求卖家履行交付合格商品的权利,对于逾期交付的行为,张先生向卖家主张违约责任;
作为平台方的苏宁易购,应当对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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