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巩固2020年大气环境治理成果,有效发挥秋季大气污染减排效益,推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衡水市生态环境局自10月10日起,在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组织指挥下,统筹市、县两级环境执法力量,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方式,成立12个交叉执法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2021年秋冬季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现向社会公开一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常施工,存在问题:现场共有6台塔吊,其中8号和10号塔吊正在施工,未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八个标准”要求安装喷淋装置。 现场检查工地主体结构正在施工,工地出入口车辆冲洗装置未运行;工地占地面积11000㎡,安装扬尘监测设施2台,较施工工地两个全覆盖要求,需增加2台扬尘监测设施。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缠绕车间正在生产,车间密闭,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搅拌桶未加盖密闭,造成少量有机废气逸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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