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主任邓惠鸿在广东省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省的应急响应降为三级后,我省将落实和完善常态化的疫情防控措施,将继续保持监测系统的高度灵敏性和对疫情快速有效的处置,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做到“早小严实”。
“当前我省疫情形势持续向好,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们防控工作面临的风险点和难点。” 邓惠鸿介绍,境外疫情仍在持续发展和蔓延。世界卫生组织指出,新冠病毒将与人类长期共存,必须形成一种新常态,做好长期抗疫的准备。我国境内疫情总体呈低水平可控态势,但是从客观上来讲,新冠肺炎还存在着,病毒传播的规定还没有完全研究清楚,疫苗和有效的药物还在研发当中,疫情的风险还没有完全清零。
对于广东这个人口大省、外贸大省,一旦出现疫情,扩散的风险依然存在。随着全面复工、复产、复学,以及经济社会秩序的全面正常,人口的聚集性和流动性会有所增加,这也会给防控也会增加一定的难度。邓惠鸿说,基于前期疫情防控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广东有信心、有能力能够把疫情控制好。
“对市民来说,常态化的防控不等于不采取防护的措施。”邓惠鸿说,广东下调为三级响应以后,公众仍需继续养成和保持健康的习惯,要正确洗手、做好手卫生;不随地吐痰,注意咳嗽和打喷嚏的礼仪;合理休息,注意营养,加强锻炼;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的流通。
还需要戴口罩吗?邓惠鸿介绍,要科学佩戴口罩,比如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时,以及在医院、电梯等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佩戴口罩。医护人员、各场所测温的人员、人群广泛接触的行业服务人员等都要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定要戴好口罩及时前往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
她提醒,虽然疫情防控常态化,但个人还是要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开展非必要的聚集性的活动。如需聚餐,建议还是实行分餐制,以及使用公勺、公筷。
最后
为大家科普一下
应急响应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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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1)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
(3)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生计生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