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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卡人订购成功后服务费立即扣收,已收取的服务费将不予退还。本服务每人每月限购1份。每月库存以订购页面显示为准,购完即止(持卡人名下多张信用卡仅需订购1份,无需重复订购)。
2.本服务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持卡人(龙卡单位商务卡、龙卡优享信用卡、畅享MUSE信用卡等不累计积分的特殊卡种除外)。
3. 仅限主卡持卡人具有服务订购及积分获赠资格。持卡人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附属卡消费产生的积分累计到主卡。
4.本服务仅计算使用龙卡信用卡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财付通)渠道消费(包括实体商户及线上交易等)的交易,以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入账显示的成功交易时间为准。
5.权益订购成功后次月1日生效,一个自然月内支付宝、微信支付(财付通)渠道消费累计五倍积分。获赠积分仅计入主卡持卡人综合积分账户,每消费1元可累计5综合积分,积分分值四舍五入取整。获赠积分于该笔消费的银行记账日入账,每位主卡持卡人每月最高获赠10万积分。举例说明:持卡人于2022年1月26日成功订购积分刷刷乐服务,当月消费不享受五倍积分,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为服务生效期。持卡人2022年2月1日支付宝单笔消费10元,银行记账日为2022年2月2日,则可获得综合积分50分,并于2022年2月2日入账。(具体积分入账日期,可能因不能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晚于上述约定时间。)
6. 支付宝、微信支付(财付通)渠道消费本身不计积分,具体不计积分商户详见积分商城网站《关于龙卡信用卡消费不计积分商户的公告》,本服务项下获赠积分为额外的奖励综合积分,获赠的积分可通过登录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积分商城兑换礼品,具体礼品以积分商城展示为准,具体积分使用规则见中国建设银行官网。
7. 如持卡人在获得积分后撤销交易或退货,中国建设银行将扣回该笔交易的获赠积分。
8. 持卡人有义务按约定偿还信用卡欠款。若持卡人于服务期间未依约还款,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或各类业务约定条款,出现账户状态不正常,参与套现或违法交易等情况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订购本服务及获赠积分资格,并保留从持卡人对应信用卡账户中直接扣减获赠积分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的权利。
9.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本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或标准、服务条款及附录等内容进行调整。涉及收费或其它持卡人权利义务变更的调整将于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服务。如有需要,中国建设银行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持卡人有权在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本服务,如果持卡人不愿接受公告内容的,应在公告施行前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持卡人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中国建设银行将执行变更后的内容,变更后的内容对持卡人产生法律约束力,若持卡人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选择终止本服务。相关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均以中国建设银行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