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为推动扶贫工作相关政策落实落地,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区监委会同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困难家庭危旧房加固改造项目进行了专项监督。 ▲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工作人员正在比对区镇两级危旧房加固改造补助款支出数据 余杭区纪委区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金成正在比对刚刚整理出来的区镇两级危旧房加固改造补助款支出数据,突然,一份南苑街道2017年的补助资金引起了他的注意。“区级财政专户和主管部门专户支出显示都是302万,而到了属地镇街,支出数据只有101.1694万元,怎么会有200余万的差额,这200余万去哪儿了?”金成心中一紧,当即将情况向室主任做了汇报。 “你们社区近年来是否有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项目?涉及资金多少?”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王华一行来到南苑街道河南埭社区,开门见山问道。 “2017年的时候有两处危旧房加固改造,当时一共维修了1011694元。”工作人员在电脑里找到了当时的台账记录。
▲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工作人员赶到南苑街道河南埭社区,现场查阅资金拨付台账
在场的工作人员心被提到了嗓子眼,这么大一笔资金要如果被侵占或挪用,后果不堪设想。这时,一阵手机铃声打破了紧张的气氛,是另一组在街道查询财物凭证的同事打来的。
“你们核查得怎么样?维修费用是1011694元吗?” “是的,王主任。我们在街道核实后发现2017年南苑街道实际支出确实只有这么多,但区住建局下拨了302万,目前剩余的200余万资金仍在街道专户中。” 那这200万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这么久都无人问津?
带着疑问,第四纪检监察室找到了区住建局当年的村镇建设办主任许某。
“什么!有这样的情况,我真不知道,我们当时都是按照文件规定的350元/平方米实行定额包干补助,再乘以房屋面积,一共补助了302万元。”听到工作人员这么问,许某也着实吓了一跳。
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下拨资金和实际支付资金的不对等!
第二天,在第四纪检监察室召集区住建局及南苑街道相关人员面对面进行“对质”后,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原来,当初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在计算补助资金时,只是机械的套用文件政策,并未进行实地核实。而在项目完成结算后,也没有及时与南苑街道进行对账。因为信息不对称,最终,这笔没用完的200万元扶贫资金,就在南苑街道的专户中“潜水”了3年。 事实了解清楚后,区纪委区监委立即下发《党风廉政建议书》并随附《问题清单》,要求区住建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牵头整改;同时下发《监督信息交办单》,要求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督办。 ▲事发后,南苑街道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危旧房屋治理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在区纪委区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区住建局对历年来的有关政策进行梳理分析,制定出台了《关于明确区城乡危旧房屋治理改造补助标准的通知》,进一步对补助对象的认定、补助程序及补助标准进行了明确,避免出现因标准不统一造成镇街执行困难或执行不一的情况。同时对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的职责予以明确,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再次发生。此外还建立了对账联络机制,让类似资金“潜水”情况不再发生。
一个一拨了之,一个一报了之,表面上看是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的信息脱节,实际折射出的是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拨付等工作闭环和责任闭环没有有效建立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督促职能部门和镇街履职尽责,以精准监督保障精准扶贫,让每一笔扶贫资金都充分体现其价值。 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潜水”了3年的200余万扶贫款已退还至区级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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