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买人须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其他社会团体或个人,并须符合上海市住宅房限购政策,提交相关文件和身份证明(如竞买人为企事业单位,则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相应企业资质证书,同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
2、竞买人须于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1年1月8日16:00前至黄浦区福州路108号(9:00-16:00,节假日除外)或于2021年1月8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11:00前至浦东新区枣庄路399弄27、28号一楼(9:00-17:00,含节假日)办理拍卖登记,并交付拍卖保证金。一个竞买人只能缴纳一份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竞买成交一个标的。
3、拍卖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的支付形式应当是竞买人或买受人本人的银行转账、刷卡或银行票据,如需他人代为支付的,则须提供代付证明。如遇节假日银行转账须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确认到账,敬请竞买人合理安排支付时间和形式。本公司保证金账号: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31001518000055640123 建行黄浦支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可转为房款;未拍卖成交的,竞买人可于拍卖结束当日1月10日下午17:00前于枣庄路399弄27、28号一楼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或于1月11日至13日(9:00-17:00)至福州路108号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