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居住环境,满足高端人才安居需要,今日,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公开征求《中山翠亨新区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意见稿显示,人才公寓建设原则上应以商品房项目配建为主,集中新建为辅。公建局应在产业、人才集聚区域的用地规划中预留人才公寓的规划用地指标。原则上每年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一般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10%(配建比例)。话不多说,以下是小编罗列的几大重点,速速Mark!
Q1:什么人可以申请?
据征求意见稿,人才公寓是向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的各类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精英人才、鼓励类人才供应的住房,面向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
Q2:申请条件及申请标准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等,下同)在中山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单位不提供住房。(二)经新区认定成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精英人才、鼓励类人才。(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新区未享受过新区财政发放的安家补贴、购房补助或其他相似形式的住房优惠政策(经新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特殊情形除外)。(四)经新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特殊情形,可予以适当放宽申请条件。(五)每个符合条件的人才以家庭(含单身家庭)为单位只能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申请标准:
(一)领军人才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可申请约200平方米人才公寓,经认定在新区全职工作满5年,贡献突出的可申请获赠所住人才公寓。其他领军人才可申请约150平方米人才公寓。(四)鼓励类人才可申请约30-50平方米人才公寓。 对于实际存量房源与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型无法匹配的情形,配租房源面积可根据人才标准上下浮动25%,配租实际面积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标准部分不予补偿,高于标准部分无需补交差价,待有匹配该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型的房源再作调整。
Q3:租期与租金
(一)每年在新区实际居住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高端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免租期限最长10年。其中,符合申领安家补贴或购房补助条件的,可在入住公寓后申请安家补贴或购房补助,相应补贴应或补助按照市场价扣减已享受的人才公寓租金。(二)每年在新区实际居住时间在6个月以下高端领军人才、拔尖人才,视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合理安排,免租期不超过服务期。(三)精英人才累计租住期限最长5年,租金价格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指导租金价格的30%。(四)鼓励类人才累计租住期限最长3年,租金价格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指导租金价格的50%。累计租住期超过最长期限,如需继续租住的,由承租人提出申请,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按照市场指导租金价格收取租金。
Q4:如何申请?
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精英人才的申请常年受理,符合人才公寓配租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相关信息化系统或掌上翠亨提出申请。鼓励类人才的申请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前5个工作日受理。符合人才公寓配租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统筹本单位入住需求后,整理汇总所有申请人材料并统一通过相关信息化系统或掌上翠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员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会同各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申报材料与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获得配租资格;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查异议属实的,不能获得配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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