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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新 | “浙大公寓”管理系统(移动版)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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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31 17: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学季近,

还在头顶酷暑

为线下签订教师公寓使用协议而奔波吗?



我想

吹着空调

连着WIFI

吃着西瓜

签!公!寓!



来福君啥时候骗过人?

「“浙大公寓”管理系统(移动版)」

上线试运行啦!


关注“浙大生活”公众号,点击“生活服务”板块,在“住”栏目,点击“教师公寓”进入系统进行选房、签约等。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手机上签约,动动手指即可实现,

选房后

便可直接至相应公寓服务点办理入住手续!



别急!先来了解一下具体规则叭~



一、规则调整


为了方便线上选房、签约,新系统对之前的《浙江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做了调整,且听来福君为您一一道来~

(一)教师公寓使用协议实行网上签约,网上签约与纸质版使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教师公寓使用协议期限不得超过其当期人事合同聘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8个月(到期可以网上续签)。


(三)合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务必在3天内点击合同选择【在线签约】,逾期不办理在线签约,房源不再保留。签字确认后,请务必在4天内前往教师公寓服务点办理入住,逾期不办理入住,合同将转为失效,房源不再保留。

来福君的叮咛:



记住一定要在期限内完成操作,不要逾期哦!





(四)采用工资代扣形式支付使用费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和在站学科博士后可以采用网上选房、签约的方式预定公寓并办理入住;采用现金支付使用费的教职工及学科博士后(委培)、校聘兼任教师仍需至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总务处窗口现场办理。



二、相关规则及操作流程


各类教师公寓入住标准(2020版)和排队轮候计分各项分值标准请详见附件一,新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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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来福君特别提醒:疫情期间请老师在提交申请时,在“房产信息(无房证明)”一栏一并上传“教师公寓人员健康状况和居家隔离责任审批表”(请上传图片),该表是疫情期间是否可以申请教师公寓的审核凭据


什么?看到这些的你,还没能解决问题?



没关系,我们还有最后一个法宝!




如有资格、流程问题,请致电

88981006、

88981553;


如有系统问题,请致电

88981006、

15658899968(张老师)。




你想要的答案,我们都有~





美好的新学期

从解决住房问题开始!


关注浙大生活 获取更多资讯





内容来源:总务处房产运营与管理办公室

资料整理:史兆萍

编辑:史兆萍

责任编辑:刘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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