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作为一种新兴的非标住宿业态,备受游客青睐,已成为惠州旅游产业中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5月,惠州有特色民宿客栈441家,形成了“滨海民宿群”“乡村民宿群”“森林民宿群”和“城市民宿群”等旅游特色品牌。
从整体来看,目前惠州市民宿业发展还存在缺少统筹规划、管理依据不足、事中事后监管困难等问题,民宿经营者获得合法经营资格困难。立法规范区域民宿业管理,是惠州民宿业实现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为规范民宿经营管理,提升民宿服务质量,去年12月起,惠州开始《实施细则》的详细调研和起草工作。今年7月,在贯彻落实《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惠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惠州市民宿管理实施细则》,落实民宿经营登记制度,组建民宿行业协会及专家委员会,建立民宿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实施细则》明确提出,旅游、公安、消防、市场监管、住建、卫健、生态环境等有关主管部门应组成民宿发展协调工作小组,建立民宿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可采取专项检查、实地核查、随机抽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提高监管实效。
《实施细则》对上述相关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了明示。比如住建部门负责对已民宿消防安全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排查;公安部门指导民宿安装、维护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护设施等。
《实施细则》为全省首个由市级层面出台的《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文件,有针对性、系统地对惠州民宿的开办条件与程序、经营规范、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首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