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定于2020年7月26日10时至2020年7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对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群贤路与金柯桥大道交叉口的“龙禧中心项目”商业用地及在建工程、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办公设备、物资等财产(不含“龙禧中心项目”3 号楼已售部分商品房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共有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10.7万方商业综合体+五星级酒店
一、拍卖对象:
1-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与群贤路交叉口的2宗商业用地共计30,423.92平方米及地上在建工程62,878.59平方米(“龙禧中心项目”2号楼,3号楼未售部分商品房,4号楼、5号楼及连廊)、地下室45,508.81平方米、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办公用品。
标的说明Ⅰ:买受人在续建过程中,在不增加原规划许可的建筑面积、不突破原建筑高度、不改变外立面风貌的前提下,“龙禧中心项目”2号楼、4号楼须以商业零售、数码、餐饮、娱乐、健身美容等商业服务业态为主,不得经营纺织面料,不能做成市场业态,允许消防验收合格后根据招商需要进行分割销售,但不允许配建独立卫生间,每个楼层配建公共卫生设施。
标的说明Ⅱ:“龙禧中心项目”3号楼已售部分商品房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共有权不在上述拍卖标的内,但是买受人必须按原商品房买卖(或预售)合同标准完成续建,确保能够通过各项验收,满足交房及办理产证的各项要求,并承担所有续建、办证等相关费用。
2、绍兴汇金酒店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与群贤路交叉口的1宗商业用地12,341.00平方米及地上在建工程44,243.43平方米(“龙禧中心项目”1号楼及连廊)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物资。
标的说明Ⅲ:买受人在续建过程中,“龙禧中心项目”1号楼不得改变酒店使用性质,需整体产权、不得分割转让。
标的说明Ⅳ:酒店产品必须达到四星级以上(即五星级)标准,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 平方米。
(二)最快今年内可开工
1、买受人需确保项目开工时间不得晚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开工时间以项目办理出施工许可证或取得政府部门同意开工的文件为准),开工时间每延迟一个月,买受人应承担违约金1000万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取,逾期开工违约金由管理人在前述专项保证金中扣除并且买受人须补足专项保证金。
2、买受人需确保酒店开业时间不得晚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个月,开业时间每延迟一个月,买受人应承担违约金1000万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取,逾期开业违约金由管理人在前述专项保证金中扣除并且买受人须补足专项保证金。
3、对于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或预售)合同对应的房屋(“龙禧中心项目”3号楼已销售部分商品房),买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月内按原合同交房条件向管理人实物交付对应房屋。买受人在收购完成后,原则上应就3号楼的共有部分须按照其原有的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开发,但若因最新规范要求所必须做的相应调整除外。原销售时选定的物业公司不再聘用。
4、买受人负责申请“龙禧中心项目”3号楼已销售部分商品房的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对应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并承担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其中:3号楼已销售部分商品房而产生的所欠税款金额约1100万元,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破产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欠税款的差额部分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违反拍卖条件逾期交房的,除不可归责于买受人的原因外,买受人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标准依据原购房合同的约定。破产受理前,基于原购房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购房户不得向买受人主张。
龙禧中心终于要盘活!
未来的发展不可限量!
你期待吗?
来源:绍兴E网论坛、淘宝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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