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双积分政策的调整主要集中在8个方面:
① 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② 调整了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的积分计算方式;
③ 对小规模企业的油耗积分核算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措施;
④ 新增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
⑤ 明确建立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机制;
⑥ 传统能源乘用车范畴增加醇醚燃料汽车;
⑦ 调整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
⑧ 对2019年和2020年的积分考核预留了调整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