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申请。
申请对象所在单位通过桐庐县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60.191.18.55/home.html)界面注册账号并归口到相应主管部门(企业归口到所属乡镇、街道或平台,事业单位归口到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在“人才公寓申请模块”如实填写信息保存,下载打印自动生成《桐庐县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表》(详见附件),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并盖公章,与其他佐证材料一起上传至“附件上传”相应栏目,并点击报送。联系方式:君山英才服务站64220183,人才开发科64217631。
2.受理初审。
君山英才服务站对网上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初审,信息正确和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信息不正确或材料不完整的予以退回修改。联系方式:君山英才服务站64220183,人才开发科64217631。
3.资格审核。
县人社局对第一类申请对象的类别条件进行审核。平台、乡镇(街道)对第二类、第三类申请对象的类别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桐庐县人才公寓租住审批表》,盖章后在“佐证材料”相应栏目上传,并报送。类别条件通过的,由不动产管理部门对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保障对象的房产条件资格进行审核。联系方式按照系统显示方式联系。
4.资格公示。
资格审核通过的,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县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在《今日桐庐》、桐庐人才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联系方式:县委人才办58569736,县人社局64217631。
5.批准通过。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批准通过;对公示有异议,且经核查属实则不予以批准通过。联系方式:县委人才办58569736。
6.摇号配租。
先由第一类保障对象按照B、C、D、E、F类人才分为五档依次摇号(A类无需摇号),再由第二、三类保障对象依次摇号。摇号完成后按照配租顺序依次选房。一般在每月月底,举行摇号配租,若符合资格条件人员不足6人的,待满足6人后即刻摇号配租,2个月内还没有达到6人的应安排配租。联系方式:县住建局64635717。
7.签订合同。
保障对象在完成配租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在县住建局房管处与房屋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人才公寓保障资格,自当期选房开始之日起2年内,不再具有人才公寓申请资格。联系方式:县住建局6463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