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家庄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缓解人才的住房需求,将面向市内六区人才绿卡A卡、B卡人才分配第一批市级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分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高端优先、按地域、分层次保障的原则,A卡人才、B卡博士人才优先保障,其他B卡人才采取公开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
分配对象为现在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工作,且本人及配偶在上述六区无自住用房、未配租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的A卡、B卡人才。每个符合条件的人才以家庭为单位只能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石家庄市级第一批人才公寓位于荣盛华府(长安区体育北大街与和平路交口)和德贤公馆(裕华区建华大街与塔南路交口),共564套。其中:
►A卡人才及柔性引进人才公寓30套(位于德贤公馆)
►B卡人才公寓荣盛华府329套、德贤公馆205套
荣盛华府公寓面积58--83平方米,德贤公馆公寓面积57--92平方米。人才公寓原则上只租不售,租金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一)人才绿卡A卡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公寓,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分配。
(二)B卡人才公寓,根据选房意愿,分别按荣盛华府、德贤公馆,采取下列方法分配:1、B卡人才中博士按照申请人数保障,随机摇号分配房号。2、剩余房源按B卡人才中申请硕士、本科人数占硕本总申请人数的比例,确定公寓分配数量,分别随机摇号分配。3、若出现空余房源,从服从调剂的人员中随机摇号分配,不再区分硕士、本科人才。
符合条件人员请于2020年5月19日-26日到用人单位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石家庄市第一批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石家庄市人才绿卡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月29日前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6月2日前,各有关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将申请资料报市人社局复审(地址:长安区青园街10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3房间)。6月9日,将符合条件的和不符合条件的,在石家庄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6月18日,有关部门将对B卡人才的534套人才公寓进行公开摇号配租。摇号结果当天在石家庄市人社局网站公布。6月19日-24日,配租成功申请人凭身份证到石家庄市人社局领取《石家庄市人才公寓配租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配租小区办理有关手续。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退房的人才,两年内不能申请人才公寓。
1 .裕华区人社局 86578682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2 .新华区人社局 86952111 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1号
3 .长安区人社局 85999098 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23号
4 .桥西区人社局 66086831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69号
5 .循环化工园区 69098858 工业大街99号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
6 .高新区人社局 85095773 高新区长江大道319号
7 .石家庄市人社局 86689142 长安区青园街102号
燕山大学关于毕业年级学生返校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学校将于2020年6月6日起,安排毕业年级学生分期分批自愿返校。返校及毕业相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做好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复学各项准备工作,压实责任,工作到位,确保安全。
其他年级学生返校安排再行发布。
燕山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6日
河北工业大学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天津校区非毕业年级学生返校的通知
按照上级部署,经学校研究,并报请上级教育部门批准,定于2020年5月25日起,安排天津校区非毕业年级学生分批次错时错峰有序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及相关要求由学生工作部门和各学院通知学生本人。未接到返校通知的学生暂不返校。
请接到返校通知的学生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返校途中做好自我防护。
河北工业大学
2020年5月18日
据河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复课时间的公告》,6月6日起,高校毕业年级学生分期分批自愿返校,其他年级具体复课时间由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5月18日,河北省教育厅网站刊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学士学位授予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事关2020年上半年学士学位授予、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都有哪些调整?快随小编一起来看↓↓对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春季毕业生,各高校应在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下,进行后续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对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春季毕业生,各高校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
对尚未完成学士学位论文的春季毕业生,导师应加强指导,各高校可通过在线审议等方式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保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春季毕业生及时获得学士学位。
各高校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统筹做好夏季毕业生的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积极开放文献资源,为学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支持;
要合理调整优化学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和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期获得学位;
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士学位论文的,各高校可根据本科生毕业时间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并视情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对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下,进行后续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对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
对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导师应加强指导,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后续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
培养单位可通过在线审议等方式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保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积极开放文献资源,为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支持;
要合理调整优化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与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
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并视情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