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切实做好现役、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工作,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与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自8月1日--8月31日市内部分旅游景点和场所面向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伤残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实行免门票费入园政策。
现役军人凭本人有效证件(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学员证),退役军人凭本人有效证件(退役军官证、退役士官证、退役士兵证),伤残军人凭本人有效证件(伤残证),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