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12360海关热线
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 、离境退税、海南离岛免税,您是否分得清楚?哪类人群才可以享受这些优惠?具体是什么优惠政策?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梳理学习吧。
口岸进境免税店是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陆路和水运口岸隔离区域,按规定对进境旅客免进口税购物的经营场所。 口岸进境免税店的适用对象是尚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的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和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凭证购买;未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持进出境有效证件购买。 2.进出境有效证件指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 3.购物应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 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除短期内多次和当天多次往返旅客外,进境居民旅客已在境外获取自用物品且价值超过5000元的,对相关境外获取物品的征、免税按照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有关规定办理;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免税商品,如价值在3000元人民币(含3000元)以内,予以免税验放;如价值超过3000元,对超出3000元的部分予以征税验放。
进境居民旅客已在境外获取自用物品且价值未超过5000元的,相关境外获取的物品与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免税商品合并计算价值,如合计价值在8000元人民币(含8000元)以内的,予以免税验放(烟、酒等限制数量的物品除外);如合计价值超过8000元的,对超出8000元的部分予以征税验放。进境居民旅客未在境外获取自用物品的,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免税商品,如价值在8000元人民币(含8000元)以内,予以免税放行;如价值超过8000元,对超过8000元的部分征税验放。进境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后,由本人随身携带进境。在同一口岸既有出境免税店又有进境免税店,进境旅客在出境免税店预订寄存后,在进境时付款提取的,视为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 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 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金额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退税代理机构应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退税金额未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根据境外旅客选择,退税代理机构采用现金退税或银行转账方式退税。境外旅客领取或者办理领取退税款时,应当签字确认《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收款回执单》。 1.境外旅客在出境时需要对所购物品退税的,应当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提交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海关验核旅客交验的退税物品与申请单,所列相符的由海关在申请单上确认签章,并交还旅客;对旅客交验的退税物品的数量与申请单所列数量不符的,海关以交验物品的数量进行确认签章,并交还旅客。 3.旅客至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规定,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除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外,其他免税商品不设购买数量限制。 对超出年度免税购物额度或者超出限量购买的商品,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小编的介绍结束了,您明白了吗?如有需要,欢迎拨打12360海关热线继续咨询哦! 原标题:【行邮监管】买买买享受哪个政策?免税店、离境退税、海南离岛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