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2025年前对岛内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航空器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
2020年11月1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42号),自2020年12月1日执行清单商品零关税进口政策。海南航空紧跟国家政策,牢抓时代机遇,全力参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研究探索飞机和航空器材租赁及入境维修业务,为自贸港内航材免税业务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在美兰机场海关和椰城海关的指导帮助下,海南航空航材采购工作团队精心筹划、高效准备,顺利在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实施当日完成海南自贸港首单航材“零关税”进口。
海南航空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始终不忘初心,深耕海南,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投入到海南自贸港的经济发展建设中。未来,随着海南自贸港政策的稳步推进,海南航空将持续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打造自贸港区标杆企业,为海南国际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