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空航班退改签政策更新
1,往来中国香港和内地的航班:
出票日期:不晚于2020年4月28日以及5月26日-6月8日 航班日期:2020年1月24日-6月30日以及6月1日-7月31日 退改政策:出发60天内全额退款;免费改期一次;升舱需自行补齐差价; 2,目的地为香港或香港出发的航班:
出票日期:不晚于2020年2月7日 航班日期:2020年1月31日-6月30日 退改政策:不全退,金额以具体线路为准;免费改期一次;升舱需自行补齐差价; 3,香港-台湾往来航班: 出票日期:不晚于2020年2月8日 航班日期:2020年2月7日-6月30日 退改政策:出发60天内全额退款;免费改期一次;升舱需自行补齐差价; 4,香港-韩国往返航班: 出票日期:不晚于2020年2月24日 航班日期:2020年2月25日-6月30日 退改政策:出发60天内全额退款;免费改期一次;升舱需自行补齐差价; 5,香港-泰国往返航班: 出票日期:不晚于2020年3月6日 航班日期:2020年3月6日-6月30日 退改政策:出发60天内全额退款;免费改期一次;升舱需自行补齐差价; 6,香港-日本往来航班: 出票日期:不晚于2020年3月6日 航班日期:2020年3月6日-6月30日 退改政策:出发60天内全额退款;免费改期一次;升舱需自行补齐差价; 7,香港-越南往来航班: 出票日期:不晚于2020年3月19日 航班日期:2020年3月20日-6月30日 退改政策:出发60天内全额退款;免费改期一次;升舱需自行补齐差价; 注意:no-show机票不适用于以上政策,取消机票需要提前。改期限制: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其他限制遵照本身机票政策。
香港国泰港龙航空退改签政策更新
国泰航空/国泰港龙航空取消乘客重新订位、变更目的地和退票的手续费。次政策适用于所有2020年3月23日或之前已经出票的出发时间在2020年6月1日-7月31日期间涉及的所有已经确定座位的航班。
国泰/港龙航空机票政策 (1),取消行程/退票:还没有使用的机票,全额退款。 (2),变更的航线受相关预定条款的限制。例如适用航班、平日/周末行程、中途停留附加费和淡旺季差价等。如果预定的航班机票已过期,重新预定的机票手续费可以免除。
改签手续费将被免除:
在2020年6月3日之前,变更手续费将免除。 行程须于原订机票发出日期的一年内完成。 本政策适用于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购买的机票。 优惠只适用于国泰航空/国泰港龙航空发出之机票。 本政策适用于所有机票(兑换、团体票及国泰假期套票除外)。 更改手续必须在出发前完成。 重新订位的航段须受有关票价条款的限制,例如票价差额。 本政策仅适用于改签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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