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江苏银保监局公布一则《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公告显示,王红军在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苏州分中心工作期间,违反信用卡业务相关监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王红军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行政处罚。
公告原文如下:
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王红军:
经查,你在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苏州分中心工作期间,违反信用卡业务相关监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分局决定对你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行政处罚。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分局领取《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银保监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512-68311538
邮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山东路16号
邮 编:21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