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活动是一个自发的户外旅行活动,出行线路与日期为个人设计,仅限同好自愿报名,共同参与。
2、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报名参与必须由监护人陪同,并拒绝身体不适应剧烈运动者和有突发病史者参与。
3、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4、参与者应该知道本次户外活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5、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6、活动参与者在报名之前,必须事先与家属沟通,确保家属知道并同意该活动声明。参与者报名该活动后,视作其家属也知道并同意。
7、代替他人报名者,必须事先与被代报者沟通,确保其知道并同意以上活动声明,被代报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户外活动有多种不确定因素,如果中途需要改线,不再另行通知。
9、再次强调: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认知能力的民事主体。所以其自身应该有能力根据我们的活动声明中的风险提示及对户外活动的认识,结合自身状况对活动加以选择。
10、活动参与者选择报名,即视为知道并同意本活动声明。所以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与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