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月湖区辉煌酒店用品商行的申请于2022年6月2日裁定受理鹰潭市阳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决定本案适用简化审理程序,并于2022年6月6日指定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为鹰潭市阳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鹰潭市阳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7月11日前,向鹰潭市阳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鹰雄大道1号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35000;联系人:应律师;电话:1360701913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鹰潭市阳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鹰潭市阳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在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鹰潭市阳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9月22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位于鹰潭市月湖区南站路24号,法定代表人为张珺汉。经营范围包括住宿、中、西餐服务,百货销售,桑拿、棋牌、足浴、美容美发、健身服务。 阳光假日酒店是一家按准四星级标准投资建造的现代化酒店,占地面积10.268亩,全楼高十一层,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
来源: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