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1、游客报名时,请提供准确姓名及有效证件号码(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出生证/回乡证等复印件);出发当日,请游客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出发,如因缺失证件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敬请留意。
2、由于旺季、节假日或周末路上车辆较多,容易出现塞车情况,因此类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误和无法履行合同,导致变更旅游行程,发生费用增减的,增加部分由游客承担,未发生费用的,旅行社退还游客,旅行社不作任何赔偿。敬请谅解。
3、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客人提出退团的,旅行社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客人: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客人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4、我社将按实际人数安排合适车型,并安排巴士座位,上车请对号入座;车牌号、座位号以及陪同联系方式将在出行前一天20:00点前以短信形式通知,敬请留意;如您在出行前一天20:00尚未收到短信,请速来电咨询
5、请客人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6、旅行社会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
7、游客报名时,请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是否适合参团出游!郑重申明:(1)我社不接受孕妇报名;(2)若参团者有特殊病史(如:间歇性精神病、心脏病和有暴露倾向等精神疾病),在报名时故意或刻意隐瞒,出游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与责任,均与旅行社、全陪、领队、导游无关,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3)65岁(含)以上长者参团需提交《三甲医院半年内体检报告》、签署《长者出行声明书》以及至少一名18-60岁亲属陪同参团,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谢谢配合;4)因接待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我司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和签订旅游合同。未成年人参团,必须由其监护人办理报名手续并签订《监护人同意书》(必须手写签名)。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或者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员:① 祖父母、外祖父母;② 兄、姐(年满十八周岁以上);③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报名时,必须出示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建议未成年人出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失信人又称“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失信人会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请游客报团前一定要自行查询好是否为失信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如下: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旅行社依法无须承担核实游客失信信息的责任。因游客失信执行人身份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实际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8、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散客门票优惠的游客,按旅行社团队协议价与散客票优惠价差价退还;如因旅行社原因未参观景点,涉及退票的,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退还,不参照景点对外门票价格。敬请注意!
9、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旅行社在保证行程标准景点不变的情况下可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以出团通知及当地实际安排为准。
10、敬请游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现金、贵重物品等),务必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游客在旅游车内请扣好安全带;为防止意外发生,请勿在行进中的旅游车内奔跑或站立在座位上;请勿在旅游车内喝热饮;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发生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1、旅途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旅行社应当及时通知游客,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遇到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当地政府重大礼宾活动、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景区管理原因或某些线路在某时间段因台风、雷雨季节、洪水、塌方等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等),
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双方应积极配合处理,协商变更旅游行程。发生费用增减的,增加部分由游客承担,未发生费用旅行社退还游客,旅行社在旅途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敬请知悉。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
12、旅游行程中旅行社无安排游览活动的时间为游客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期间,游客请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可控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13、旅途中,游客因自身原因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如酒店、用餐、景点等),旅行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发生费用余款退还。离团前,需签订离团证明;游客离团、脱团和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事件,产生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14、行程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或游客主动放弃的,费用不退。
15、旅途中,请游客务必准时集合,以免让其他团友等候,且影响旅游行程。请及时记录地陪、全陪、领队联络号码,出现情况及时与导游沟通,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6、请游客在出游期间遵守团队纪律,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在公众场所请不要大声喧哗,谈吐要有礼;请不要随地乱扔果皮杂物、吐痰;请不要在禁烟的地方吸烟及乱扔烟头;请不要做不雅行为:随意刻画、公众地方梳洗等;请爱护公共场所的设施;不准涉足色情场所及参与赌博。服从全陪、领队、导游旅游安排,遵守出行公约,文明出游。
17、紧急报警电话:110;急救中心电话:120。
16)出团期间,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17)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敬请游客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请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食品或药品。
18)团中,如有任何团队质量问题,请在当地及时反馈,以便我司及时有效处理;团队结束时,请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您的宝贵意见,有利于我司更好地完善和提高团队接待质量,并且是我司处理旅游投诉的重要依据,谢谢配合!
19)行程表为旅游合同附件之一,行程表内容与旅游合同内容冲突之处,以行程表约定内容为准。
20)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预定须知】
本团30人成团,若不成团则提前两日通知,不另作赔偿,报名则默认该条款。
2、请出发当天带身份证原件、收据或合同前往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当天请游客提前10分钟到达,凡未准时到达者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3、旅行社已按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团费不含游客旅途中的一切个人消费和旅游意外保险,请游客自愿购买团体旅游意外保险;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风雪、塌方、交通堵塞等)造成的延误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5、请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物, 如发生财物丢失,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6、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景点绝不减少;
7、本团不发旅行袋/旅游帽/矿泉水;
8、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如没有成人陪同出行,必须有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书方可参团;
9、旅行社会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乘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
10、车上空调较凉请自备保暖衣物,如晕车请带上晕车药,途中怕饿的朋友可以提前准备一些干粮;
11、我社将按实际人数安排合适车型,并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乘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上车后请对号入座;车牌号、座位号以及陪同联系方式将在出行前一天20:00点前以短信形式通知,敬请留意;如您在出行前一天20:00尚未收到短信,请速来电咨询。
12、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关于防疫期间安全出行特别约定】
1、客人出团当天需要出示穗康码和接受体温测量,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因客人原因退团。旅行社有权拒绝客人上车,客人应自觉配合。
(1)客人不能出示穗康码或穗康码过期无效;
(2)客人出示的穗康码背景颜色为 “红码”或“黄码”风险状态的;
(3)客人拒绝接受旅行社或相关部门体温测量;或受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留观处理无法跟随团队行进的;
(4)客人通过药物等其他方式降低体温,隐瞒病情。
2、如客人出团当天出示的穗康码处于有效期内,且穗康码背景颜色为“绿码”低风险状态的,但体温测量超过(含)37.3℃,旅行社有权拒绝客人上车,并视为双方解除合同,客人应自觉配合。
3、客人在车内、室内、人多的地方必须配带口罩,在游览过程中不聚众,与前后游客保持安全的距离。
沙滩线路须知:
沙滩、海岛线有一定风险,游览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由于沙滩活动期间都属自由活动,所以导游不能陪同,请游客注意人身安全,遇见险情,立即通知景区工作人员及导游。
2、在沙滩上游玩,请遵从景区管理规定,并听从景区工作人员指挥。
3、小童活泼好动,请家长务必照看好自己小孩,时刻留意小孩去向。如小童下水活动,必须由熟悉水性的家长全程陪同。
4、雷雨天和夜晚禁止下水游泳,禁止在非游泳区游泳。遇上台风或浪大时,请听从海监部门及导游的指示,切勿强行上船。
5、游泳时,需有同伴陪同,切忌单独游玩,且勿超越安全线,时刻留意海面的情况,发现异常,请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6、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孕妇、喝酒后的游客、有外伤者建议禁止一切水上活动。
7、在沙滩行走时,请留意沙滩上的碎石、玻璃、慎防割伤。
8、沙滩、海岛线水上自费项目较多(如海上降落伞、游艇、香蕉船、潜水、沙滩车等),建议游客了解清楚自费项目价格后,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游玩时请注意安全。
9、请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如证件、现金、手机、相机、摄像机等,切勿交由陌生人保管。
10、沙滩、海岛线的餐饮多数有海鲜,若游客有海鲜过敏等现象的,务必谨慎并自备药品。
11、如景区拉起红色危险警示,所有游客禁止一切沙滩及水上活动。
12、如景区救生员不在现场时,建议不要下水活动。
13、参加涉水项目务必全程穿戴救生衣,如未提供,则应主动要求。下水前认真评估自身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远离危险地带并结伴而行。饱餐之后切勿下水,不会游泳者切勿下水。当身体感觉疲倦、寒冷时,应立即离水上岸。
14、乘坐快艇、游艇,请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要求,老人、小孩要有人陪同才能乘坐,如有超载应拒乘。搭乘时不要集中在甲板一方,以免船身失去平衡。上船后认真聆听导游的讲解,并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
15、参加浮潜项目,需听从专业人士安排,由其指导并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要求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能够熟练使用面罩后再下水,避免因面罩使用不当造成呛水,导致缺氧死亡。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不应参加浮潜。
我本人(游客)知悉上述温馨提示的内容,并对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事项清楚明白,如本人(游客)不遵守以上的温馨提示的内容,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与旅行社无关,并就此签名确认。
游客签名确认(不能代表签名):
生态游观光线路须知:
1、请按照景区、景点的指示路线行走,不要穿越围栏之外;徒步山路,请扶好沿途围栏,禁止做出危险行为动作;
2、照像时,先观察附近环境是否有危险发生,后请站立在安全地带,并做好预警工作;
3、如发生意外,请第一时间联络景区工作人员及当团导游,以协助就医;
4、心脏病、高血压、腿脚不便等不宜进行登山活动,请各位团友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参加团队活动,如须暂时脱离团队且自由活动,请向当团导游提前声明并提出书面报告。
温泉观光线路须知:
1、温泉区域内,请穿着景区统一配备的拖鞋,防止摔伤;
2、浸浴应分多次进行,每次浸泡时间为10-15分钟较合适,后至少应进行放松,缓解性休息,再进行浸泡;
3、适当补充饮用水;
4、如出现胸闷气短等身体不良症状,立即放弃浸泡,上岸休息,同时与景区工作人员联系,及时就医;
5、心脏病、高血压、酒后、孕妇等不宜浸泡温泉,如需要浸泡,建议有家属陪同浸泡。
补 充 协 议
(文件编号:)
旅行社:旅行社有限公司
鉴于客人与旅行社已签订了旅游合同(团号:),现客人主动提出在行程中增加部分购物及自费项目,旅行社根据客人要求,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与客人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本协议所约定之购物及自费项目,均为客人主动要求增加,旅行社无任何强迫性行为,在约定的购物及自费项目活
动中,客人同意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客人购物时将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凭证。客人需对自行购买的商品
价格和质量负责。境外购物的应自行承担购物活动所产生的各项关税、费用等项,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将由
客人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
3、根据客人要求增加的具体项目:
4、上述增加的项目若达不到最低参加人数的,或履行前或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
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或造成对其他客人有异议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
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客人。
5、本补充协议不是任何一方提出并定制的格式条款,而是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一致的结果,同时得到旅行社和客人
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
6、本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7、参加项目的客人签字确认:
旅行社(盖章):领队(导游)签字:日期:
游览项目特色及停留时间 :企业新品推介会+5选3赞助商
旅行社已告之客人以上项目均为产品推销场所,请客人购物时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相关票据或证明等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凭证。客人需对自行购买的商品价格和质量负责。如遇赞助商团接待量已满,我社将更换其它赞助商,恕不另行通知!
备注:参予本次活动期间,是经客人主动统一要求前往游览以上 “√”项目,如行程购物商家因特殊原因不开或团量
过多无法接待,我社则更改走其他商家,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