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快来登记!永州一老年公寓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通告! 永州市纳诺老年公寓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永州市公安局经开区中心派出所依法立案侦查,目前已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唐某等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了相关涉案财产等。公安机关将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严惩犯罪,全力为投资受损人追赃挽损。为加快办案进度,保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投资人在此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前,持相关原始凭证到户籍地公安机关经侦大队进行债权申报登记,逾期未申报登记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各县区投资人可在当地县区政府部门组织下选出2至3名代表,永州经开区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接访投资人代表,并向其通报案件办理相关情况。三、相关投资人应依法理性维权,凡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和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组织、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应主动投案自首。凡主动投案,积极配合调查,全部清退所吸收资金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及时消除社会影响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0年12月14日 来源:永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