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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 ·本地】注意!石家庄这两个区人才公寓开始申请分配啦!符合这些条件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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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7 12: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

石家庄市高新区人才中心

发布人才公寓申请分配公告!

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为进一步优化高新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82号)和《石家庄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石住建办〔2019〕54号)通知要求,现开展高新区人才公寓分配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


二、分配原则


人才公寓分配实行总量控制、个人申请、合理分配原则。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和人才需求情况实行摇号分配。

人才公寓是政府为引进的人才提供的过渡性周转用房,原则上只租不售,租期不超过人才绿卡管理期。


三、申请条件


本次人才公寓分配对象为持有石家庄高新区人才绿卡的人员,且本人及自然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无自有住房、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四、使用管理


本次分配的人才公寓房源为:东海盛景苑南区8号楼。

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执行。租赁期间个人需缴纳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使用费用。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在《高新区人才公寓配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带汇总表报送高新区人才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三)复审。区人才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符合人才公寓配租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摇号环节,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取消资格。

(四)公示。摇号配租完成后,将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工委组织部发放《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

(五)签约备案。配租对象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及相关证件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


六、申请地址


石家庄国际人才城二楼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311)85095773


七、材料要求及申请表下载


微信搜索关注“石家庄本地宝”公众号,点击进入公众号,在对话框中发送“高新区人才公寓”即可在线下载配租申请表,回复“人才绿卡”可查看石家庄高新区人才绿卡申请指南,包括申请网址入口、申请条件、材料要求以及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等。



继石家庄高新区发布

人才公寓申请分配公告后

鹿泉区也发布了

首批区级人才公寓分配公告

一起来看看吧!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缓解人才的住房需求,石家庄市鹿泉区现面向全职引进的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在鹿工作的人才和持有鹿泉区人才绿卡A卡、B卡、C卡人才分配首批区级人才公寓,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石家庄市鹿泉区首批区级人才公寓分配公告


一、分配原则

(一)优先保障市人才绿卡A卡1-4类人才及鹿泉区A卡1-3类人才住房需求。

(二)优先保障层次较高人才住房需求。

(三)同一层次人才中优先保障引进时间较早的人才住房需求。

(四)同一层次人才引进时间相同的摇号排序。



二、分配对象及条件

全职引进的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和鹿泉区人才绿卡A卡、B卡、C卡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区工作满一年的,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区无自住用房的各类人才。在现有房源有限的情况下,暂只面向本科二批以上人才择优分配。


同时,人才公寓保障对象工作单位须在本区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并符合《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才公寓分配办法(试行)》文件第四条限定的企业类型,可进入石家庄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鹿泉区人才公寓”,进入企业资格查询页面后输入企业名称进行查询。 


三、房源基本情况

首批区级人才公寓为恒大林溪郡项目,位于鹿泉区获鹿镇西马庄村,单套面积约45-56平米,配备基本家具家电,水电暖齐全。原则上只租不售,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免收租金。



四、排序办法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才公寓分配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和分配原则,综合考虑人才绿卡持卡人层次、引进时间等因素依次划分十二个排序层次。

(一)市A卡第1类、区A卡第一类人才。

(二)市A卡第2、3类、区A卡第二类人才。

(三)市A卡第4类、区A卡第三类人才。

(四)市A卡第5类、市B卡(博士研究生)、区A卡第四类。

(五)市B卡双一流硕士、区A卡第五类。

(六)区B卡第一类人才。

(七)区B卡第三类人才。

(八)区B卡第二类人才。

(九)区C卡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

(十)市B卡双一流本科人才。

(十一)区C卡全日制本科一批优秀毕业生。

(十二)区C卡全日制本科二批优秀毕业生。

按层次划分顺序依次进行选房,同一层次人才中优先保障引进时间较早的人才住房需求,引进时间相同的摇号排序。



五、申请时间和流程

(一)申请。9月10日前,申请人到用人单位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人才公寓申请表(表格可在石家庄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鹿泉区人才公寓”进行下载);

2.人才绿卡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等)无房证明;

5.申请人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在我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8.申请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及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现实表现评价结果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本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于9月18日前向区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同时提交《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一份。表格下载地址同《人才公寓申请表》。

(三)复审。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对申请人相关资质进行复审。

(四)排序。区人社局按照排序办法进行分类排序,摇号排序时公证处全程参与监督。

(五)配前公示。区人社局将入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公开选房。

(六)公开选房。区人社局会同区住建局组织公开选房,入围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排序依次进行一次性签字挑选房号。

(七)签约备案。入围申请人按照区住建局通知在指定时间内到区住建局签订人才公寓居住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区人社局负责将分配结果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非特殊原因无故不参加现场选房和签订入住合同的,取消其两年内人才公寓的申报入住资格。



咨询电话





来源:无线石家庄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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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尤晓奕

编审/王倩菲 监制/底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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