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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论民宿| 同意建立民宿业“不良住客名单”的,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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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31 23: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晓军

中国旅游协会民宿客栈与精品酒店分会会长, 唐人文旅智库/唐乡创始人, 北京师范大学校友会文化旅游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旅游规划设计专家。


大理的一位民宿主,遇到了一件奇葩事。

离店的客人要求免费送机,条件是给网络好评。

机免费送了。好评没得到。

客人的理由是:天阴没有看到洱海的日出......


自媒体时代,少数“不良”客人的网络行为,杀伤力是很大的。受到伤害的,绝对不仅仅是当事的民宿,其实是整个民宿行业。

我们欢迎所有的批评和建议,因为这些批评和建议可以让民宿和民宿行业成长、成熟,可以让民宿和民宿行业发现自身的不足,可以让民宿和民宿行业发现滥竽充数的“害群之马”并将之剔除。

但是,我们反对不实之词,拒绝不讲诚信。

我们张开双臂,以诚信、热情、周到、细腻等一切我们应该做的、我们可以做到的,欢迎并且拥抱所有善良、友好的客人,让客人在我们的民宿天地里体验和分享生活的美好。

但是,我们不欢迎动机不纯,不欢迎故意刁难。

事实上,确实有那么一些所谓“住客”,动辄就以网络差评为手段,要挟民宿主给予不当收益。

很多民宿,为了维护网络口碑,往往选择的是破财免灾、息事宁人。

行业自律,是我们一直在进行的,而且自律的内容、方法和效果在不断丰富、有效和深化中。

行业不仅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

只有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民宿行业才能可持续发展,民宿企业和广大的消费者才能双赢。

他律,既包括运用法律维权,也包括行业对不良住客的甄别。

因此,民宿行业应该建立不良住客名单。

各家民宿把在运营中遇到的不良住客有关信息,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适当的机制汇总在一起,进而实现行业共享,实现“一家受害、行业受益”。

不良住客名单,应该是民宿大数据工程的一部分。

民宿主,或者是民宿消费者,你同意以上观点吗?

欢迎评论、转发。



文章来源 | 今日头条ID:这就是民宿

文章作者| 张晓军

排版整理|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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