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网2020-120方盛评估) 2020年6月18日 拍品名称 | 平阳县水头镇龙洋公寓3幢601室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权证情况 | 1. 法院执行裁定书; 2. 房屋权属登记表及土地登记表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陈某某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1.住宅 2.出让(2071年12月02日止) | 租赁情况 | 无 | 钥匙 | 有【评估报告及照片已上传 有意者可下载查看】 | 是否腾空 | 已腾空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 被平阳县人民法院查封 2. 有抵押 3. 本次拍卖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及物品等 | 提供的文件 | 1. 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详见竞买公告及评估报告。 2.费用承担:详见竞买公告。 3.限购情况:不限购/外地房产是否限购,请自行咨询相关主管部门(入驻条件务必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4.房屋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交付,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未注明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需自行前往房屋所在地看样后再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
平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7月20日10时至2020年07月21日10时(延时除外)在平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平阳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7/1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平阳县水头镇龙洋公寓3幢601室。 平阳县水头镇龙洋公寓3幢601室,规划用途:住宅,权属人:陈某某,建筑面积:242.5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224.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1.20平方米,权证号: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25403号,登记日期:2012年12月5日,已装修,无租赁,无电梯。 该不动产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出让,权属人:陈某某,权证号:平国用(2012)第03-0779号,终止日期:2071年12月02日,已腾空。 瑕疵说明:房屋另有无产权建筑面积约44平方米标的物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评估报告及照片已上传,有意者可下载查看】 评估价:94.36万元,起拍价:67万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0年07月13日09时20分至09时35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0577-63884665或登陆访问www.wzchangpai.com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畅拍服务”自助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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