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慢享
猜你喜欢
旅行常客论坛

不降价就解约,长租公寓的要求合理合法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7-6 09: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将闲置不住的房屋交给房屋中介公司管理经营,甚至连装修、家具都不用管,每月房租按时打到账户上,这种看上去比较“省心”的“长租公寓”模式近年来越来越受到房屋业主的青睐。但是最近,有些业主遇到了“不省心”的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北京房屋租赁市场6、7月的传统旺季遇冷,一些长租公寓运营方向业主提出“要么降价,要么解约。”的要求,这是否合理合法?


房屋租赁市场遇冷,长租公寓经营方单方面要求业主降价、解约

 

北京的王先生最近接到了来自自如管家的电话,要求他每月房租价格降低近2000元。按照一年前签署的资产管理服务合同,王先生的房子委托给自如代管4年。


王先生:要么降价,要么解约。那个管家说的意思就是这些。合同,从第二年起,自如(每年)按照3%的幅度涨租金。但第二年租期马上就要开始了,他说让我下调租金,我不同意,他就要解约。


像王先生这样,近一段时间被长租公寓经营方要求下调租金的业主不是个例,对这种单方要求解约的行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分析。


朱巍:长租公寓,业主和平台之间就是普通的租赁关系,他们之间签了租赁协议,那么这个协议一旦签署之后,对业主也好、平台也好,他们双方都产生了约束力,任何人不得更改。 我们国家合同法有相关的规定,合同必须要全面履行,不能因为相关的市场不景气,就要求强制性降价,强制性变更这是不可以的。


在沟通中,管家反复表示受疫情影响,近期房子不好租,希望业主能共担风险,但是共担风险的方式只要求业主降价,或者解约。


王先生:疫情期间共同承担风险我可以理解,我也可以承担租金的差价,这样说也不行。


专家建议,业主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受疫情影响,确实是事实,但是长租公寓经营方的做法合法吗?


朱巍:最高法院也出了相关的在抗疫期间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之中明确规定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是继续履行,不能因为因为履行出现困难就解除合同,这是不可以的。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是出现疫情之后合同目的根本落空了,这种情况才能够解除,而不是“现在必须要降价,不降价就解除”,这个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选择解约的话,自如赔偿王先生两个月的房租约2.4万元,但同时,王先生得支付自如装修和家具的费用总计5万元。


王先生:我知道合同上是这么写的,但是他先违约了,他就要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这么算的话,他们违约,我得倒贴3万元。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非是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况之下,才能追求违约金。但是如果双方就是协商不成,走到打官司的地步,业主该如何维权呢?朱巍分析,业主还可以首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朱巍:像这个事件之中,如果上升到诉讼的话,那么业主一方面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这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另外一方面如果确实就是要解除合同的话,违约金如果约定少于自己损失的话,违约金太低了,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可以要求法院去增加违约金,这个是需要拿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的。


长租公寓不断暴雷


自如在给媒体的回应中称,目前对所有业主,都在按时打款,但确实有个别合约在和业主友好协商沟通优化,也是受疫情影响房屋空置、商区变更等因素,出现了收出倒挂的趋势。而遇到这样问题的不只自如,几个月前蛋壳也曝出过这样的风波,更有专家分析,长租公寓暴雷问题已经凸显。问题该如何解决?哪些机制需要完善? 


研究机构报告显示,6月前三周,北京住房租赁交易量较5月同期下滑5.78%,较2019年6月同期下滑3.17%。同时,即使在需求明显回升的4月、5月,北京整体租金仍差于去年。华菁证券研报也显示,疫情之下,民营长租公寓面临的资金压力较大,企业会以多种方式开源节流,包括对银行、房东等提出贷款延期、免租等要求,对租客进行涨租,对亏损的房源强制退房等。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分析:


朱巍:长租公寓本身就是一个经营行为,商业行为本身具有风险在,所以不能因为现在的疫情出现了影响了市场,就想把所有的风险转嫁给业主,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而且也是违反商业逻辑的行为,是择肥而噬,遇到问题推卸给别人的行为。所以它这种比较强势的不降价就解约,我觉得既违反了商业道德,也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盲目扩张加剧恶性竞争,疫情只是导火索


专家分析,2018年起,一些长租公寓运营商以高出市场价30%到40%的价格囤房,再降价出租,敢这样做是因为默认大城市的房租每年上涨5%到10%。而现实是,一方面,房屋租赁市场价格近两年趋稳并略有下降,另一方面,“二房东”模式下的盲目扩张加剧了恶性竞争,疫情只是导火索。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分析:


楼建波:从逻辑上讲,现在发生的事情是迟早要发生的,当然现在有疫情,无非是早一点发生而已。很多配套的制度都没有跟上,肯定是不行的。我觉得问题早一点暴露也好,可以让我们反思、总结,看有没有什么好的方式。


从业主手里收房到将房子出租之间的时间差,以及收房价格和出租价格之间的价格差,是“长租公寓”运营方获取利润的最主要来源,而专家强调,完全的“借鸡生蛋”势必增加了经营的风险等级,应该从政策层面要求企业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本。


楼建波:不能老是“借鸡生蛋”的意思不是说它不能去把分散的房源集中在自己手里,这是可以的。但是现在很多长租公寓企业不是用自有的资本,它是借钱或者用租赁贷的方式筹集资金做的。如果我去搜市场上所有的房源,法律上不要求我有多少比例的自有资本,那我是肆无忌惮的。杠杆率限制的是盲目的扩张,尤其是这些行业,因为你经营运营的是别人家的房子。要有和它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储备。


房屋租赁市场政策法规有待完善


楼建波还认为,租赁市场管控的相关政策、规定应该进一步完善。


楼建波:在租赁市场管控方面,实际上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最后租房住的这个人,在这层关系里面,合同法也有规定,现在民法典也有规定,住建部的城市商品房租赁条例,这些规定的都很好。但是,对房屋所有人和长租企业之间建立的这层法律关系,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不是那么细,将来不我们不仅要关注后面那半截,也得关注前面那半截。






记者|孙   莹

责编|洛佳莹


更多内容

居民收入感受、物价和房价预期如何?央行调查指标透露好消息

杭州快递小哥获评高层次人才,拿到百万房补,实力在哪?


转载请注明央广天下财经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号 : CNRTXCJ

新浪微博:@经济之声天下财经


发现“分享”“赞”了吗,戳我看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