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执法人员带队,与“市民检查团”一同按照《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开展检查,重点检查 餐饮单位疫情防控情况、信息公示情况、人员健康情况、环境卫生情况、食品加工操作以及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等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将现场予以指正,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要求经营单位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反馈到板芙镇市场监管分局;对于无健康证、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等符合当场处罚的,给予当场行政处罚;对于无证经营、使用过期变质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当场予以立案查封。
检查结束后,板芙镇市场监管分局将通过板芙发布公布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