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活动于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以自然月为周期,共计五期活动。客户可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我行“工银e生活”App及小程序及其他我行指定渠道报名参加当期活动。完成报名且在当期多倍积分活动日期内累计信用卡消费额排名在前6万名的客户,有机会额外获得2倍积分赠送,每位客户每期额外赠送的积分最高不超过5万分。
2. 请特别注意您注册及登录“工银e生活”App及小程序的手机号与银行的预留手机号保持一致。
3. 本活动报名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凡报名成功的客户统一以北京时间作为信用卡消费额排名的基准及范围界定。交易时间的判定以银行系统实际记录作为判定依据。
4. 额外赠送的2倍积分以客户活动期间用卡消费实际累积的积分为准,每期活动最高不超过5万分。例如客户在活动期间消费累积3万分,则额外赠送5万分,一共累积8万分。
5. 赠送的积分在当期活动结束后2个月内到账。
6. 宇宙星座信用卡(简称“星座卡”)、宇宙星系·王俊凯信用卡(简称“王俊凯卡”)额外赠送的积分不参与本活动积分基数计算。
7. 如在活动期间发生退货交易,则所累计的积分,包括额外赠送的积分将进行退回。交易具体判定方式以银行系统记录作为判定依据。
8. 我行e分期交易额不纳入累计消费额排名统计范围。
9. 本活动不支持累计我行联名积分的卡种参加,包括但不限于工银百夫长黑金卡、工银百夫长白金卡、工银航空联名卡、工银香格里拉联名卡、工银华润通联名卡等联名卡产品。联名卡产品累计的消费额及所产生的联名积分不在此次活动范围。
10. 工银信用卡光芒系列等不累积我行个人综合积分的卡种不参加本活动。
11. 请确保赠送积分入账前,您参加本活动刷卡消费使用的卡片为正常状态,如因卡片状态不正常导致积分入账失败,我行不予补赠。
12. 本活动以客户为单位,主副卡客户可分别参加活动。
13. 客户有欺诈、套现、逾期还款、卡片被冻结、止付、收卡、销户、对工行其他债务不偿还的、发生或涉嫌发生从事违法、违规、违反《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综合积分活动规则》或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等情形的,即丧失参加本活动及获取积分的资格,工行保留不另行通知而从其名下直接扣除相应积分或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14. 本次活动未尽事宜,仍受《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综合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