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资本重组计划旨在为国泰航空提供流动性,增强国泰航空的资本实力,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和多国实施的旅行限制令给航空业带来的挑战。
国泰航空的优先股及可分离认股权证的发行及拟议配股需取得国泰航空的股东批准。国泰航空的三大股东 – 太古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卡塔尔航空集团已做出不可撤销承诺投票赞成本次资产重组计划(前提是该计划不受《上市规则》的限制),并按照各自持股比例认购配股。
Aviation 2020 Limited将提供过桥贷款,并在配股完成后全额认购优先股。Aviation 2020 Limited由财政司司长法团全资拥有,后者是根据香港《财政司司长法团条例》成立的法团。
高伟绅项目团队由合伙人罗秀娴律师(公司事务/上市公司业务组)、王文伟律师(金融业务组)、Matt Fairclough 律师(债务资本市场业务组)以及李婉雯律师(公司/上市公司业务组)牵头负责。高伟绅合伙人Paul Greenwell (资产融资业务组)、资深顾问律师廖宇飞(公司事务/上市公司业务组)、律师孔靖(债务资本市场业务组)、律师邝哲(金融业务组)、律师王启尧(公司事务/上市公司业务组)和律师林殷贤(资产融资业务组)也为本项目提供支持。